2007/12/16 | 有意义或难忘的事
类别(出山) | 评论(5) | 阅读(253) | 发表于 09:18

  有意义或难忘的事

小时候写作文,最怕老师出题目“记一件有意义的事”或“难忘的一件事”,结果呢,老师又最喜欢出这样的题目,几乎隔一段就出一次,真把人急得没办法。

其实这种题目的意思就是让写自己做的“好人好事”或“助人为乐”。对这种题目,不光我急,大家都急。大家除了同学间自己打打闹闹外,就剩下欺负低年级同学并接受高年级同学欺负,再有就是男同学欺负女同学,哪里有时间做好人好事?

于是大家就相互问,你写啥,我写啥,她写啥,接下来就开始刷刷下笔。写下来几种好人好事平分秋色,最多的是搀扶老大娘或老大爷过马路,接下来的是帮老大爷推车或帮老大娘背粮背菜,其次是送比自己更小的迷路的小孩子回家,再次是给军属王大娘送年画并帮着她扫地、抬水。当然,也有捡到贰分钱交给警察叔叔的(壹分太少,伍分大家不信),也有保护集体财产不被损害的。最后就是得到表扬,或感觉到了助人为乐的乐趣。

当然,水平的不同还是能体现出来的。错别字多少、句子通顺不通顺方面最突出,尤其是错别字。“老大娘”写成“老大狼”的有,“谢谢”写成“射射”的有,“愉快”写成“偷快”的也有。

也有抄袭的。聪明的偷懒者抄着改着,笨的就不知道改,人家名叫小兰他也名叫小兰,最笨的抄报纸时连“新华社昨日北京电”也抄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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