伦敦是个亲切的城市
伦敦是个很和蔼、亲切的城市。我喜欢伦敦。
也许跟游览的方式有关系。在伦敦是一伙人背着包乱跑,而在其他城市,都是被旅行社拉着走的,没概念。
伦敦的大街上有醉汉躺在那里睡觉。他睡得很自由,很舒展。就那么一个醉汉使我觉得伦敦忒亲切。哦。这里不是外星球,这里也是人住的,他们也喝酒,也会喝醉,喝醉了也会躺在马路当中耍赖。
在双层巴士上,四五个十岁左右的“不良少年”上上下下地跑,打打闹闹,还唱raps,什么“I don’t want to die”。一个老太太呵斥他们,他们也不听。老太的腔调十分华丽,抑扬顿挫,跟电影里的英国老太太一样。伦敦就这一点儿不好,发音太装腔作势。
买完啤酒回旅馆的路上,看到两群十四五岁的青年在马路上“大声讲理”。不知道为何起纠纷,但看起来文质彬彬的,不像香港黑帮那样人人拿刀拿斧的,弄得人连看也不敢看。
有一帮光头加光膀子党在喝啤酒。不知道这是个什么性质的组织,但看起来很可笑。
Waterloo bridge那里有过让全世界心碎的故事。看看也没什么特别的。Times River倒是真不错。最可笑的是跑了半天愣是没找到No 10 Downing Street。看The British Museum的时候真是感慨万千。看到那么多中国古代的珍品躺在哪里,真是既骄傲又愤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