红楼第二生(九):
赏礼
元春的端午节赏礼给出了太多的信号,最重要的就是宝钗和宝玉的一样多,而林黛玉的少。很显然,元春是要钦定宝钗这个弟媳妇了。
赏礼是极重身份的,作为皇上的妃子,元春不可能不知道赏礼厚薄的表征作用。
元春的插手看似那么随意,最初几次阅读甚至感觉不到端午赏礼的分量。这份赏礼像是很随意地在平静的水面扔下的一颗小石子,带来了无限的涟漪。
宝玉的反应很到位。首先就问:“是不是弄错了?”,然后是把自己的那份全部拿给黛玉让她挑选自己喜爱的。黛玉自然不会要。不仅不要,而且很郑重地提出了“草木之人”和“金玉之说”。
当初,元春探亲结束后,宝黛之间曾有过一次戏谑,黛玉开宝玉的玩笑,说过“罗汉真人”、“亲哥哥亲兄弟”、“冷香暖香”、“金玉”的话,但那时黛玉似乎心情不错,因为替宝玉做的那首诗“拔了头筹”,受到元春赞赏。宝玉编了一段“耗子的故事”来回击黛玉,真可以看成是两小无猜的玩笑。但此次,两人心中都有事,谈起来就没那么轻松了。宝玉进一步表明心迹,说了自己心中各人地位的话,黛玉回复了那个流传数百年的名言:“我很知道你心里有妹妹,但只是见了姐姐,就把妹妹忘了。”
宝钗也因为这份赏礼“不自在”起来,却又不巧被宝玉看到了雪白一段酥臂,又被宝玉发现脸若银盆,眼似水杏,唇不点而红,眉不画而翠,比林黛玉另具一种妩媚风流。
宝玉刚给黛玉说过“那是你多心,我再不的”的话,还发过“天诛地灭,万世不得人身”的誓言,一眨眼却盯着宝钗发呆了,真是应了黛玉的“姐姐妹妹”的话,被黛玉以比划“待雁”为由,一手帕甩到眼上,真是活该。
(另:这些文字弄得我有些闷头闷脑的,暂告一段落,回头再说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