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重水复和柳暗花明
正当检察官向法庭做完该案发生过程的陈述之后,怀着胜利的喜悦准备听陪审团宣布“有罪”时,事情却突然出现了转机。
首先,一名不愿透漏姓名的证人说,是Z先生吃了RDY,X女士、小Z先生均无罪。MAO和M先生是否是同伙或同类或二位一体虽不清楚,但他们也没有参与谋杀。
接着,化名I且不愿透漏性别的证人说,其实X,Z,小Z都很温馨,他们以不同方式表达对RDY的喜爱。虽然他(或她)的证词不愿指名,但说出了有个人吃RDY的事实。
紧接着,T先生更是激烈地为X女士辩护:“ ‘谋杀’是否成立,关键在于D先生是否把RDY的所有权转移给X女士,如果是,则对于X女士来说‘谋杀’罪将不成立。这样对X女士很不公平,必竟X女士已尽到了自已的责任,虽然她有严重违返操作规程的行为,但是是无意的。”
法庭一篇寂静。所有的目光都射向了检察官。
检察官申请休庭。法庭同意了他的请求。
在兰州拉面店,检察官陷入了沉思。他已顾不了墙上、桌上刺目的“禁止吸烟”的提示,拿出三包不同品牌的香烟和三个风格迥异的打火机放在面前。
他拿了支红旗渠香烟,用红旗渠大酒店的打火机点上,轻轻地抽了一口。这显然是个阴谋。是谁在幕后策划这个阴谋呢?他烦躁地把红旗渠掐了。
接着,他又拿了支帝豪香烟,用天中酒店的打火机点上烟,又轻轻抽了一口。几乎所有的证人都把矛头指向Z先生,而极力开脱X女士和其他几个犯罪嫌疑人。为什么呢?他又烦躁地把烟掐了。
紧接着,他又拿了支金芒果香烟,用郑烟集团的打火机点上烟,仍轻轻地抽了一口。他知道T先生还有未说出的潜台词:“难道我损坏了自己的东西还要自己赔自己吗?”现在情况有些棘手。其他几个人的罪名他倒不怕,因为这是个谋杀销尸案。即便没参加谋杀RDY,但只要参加分享均可定罪。倒是谋杀是否成立是个大问题。他又烦躁地把烟掐了。
他又伸出手去拿香烟,却模了个空。原来他带的三种烟已经都抽过了。他自嘲地笑了笑,眼光扫向桌子上的三种烟。猛然,他站了起来,自嘲的笑变成了自信的笑。
他记起了,当时也是三种烟都抽过来了,他让D先生把自己的群英会烟和梅溪宾馆的打火机贡献出来,当时D先生正陷于情绪起伏中,对他的要求无动于衷,只是带着假笑说,“我告诉过不能养死的。”
T先生的辩护不攻自破。即便所有权转移了,但也是有附带条件的。“不能养死”,但最后RDY却被谋杀并被销尸了,谁也不能逃脱责任。
检查官扔下拉面,满怀信心地大步向法庭走去。